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听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听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旅游一法全文?
  2. 景区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什么?

旅游一法全文?

《旅游法》全文如下:

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听证(景区门票价格听证方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听证(景区门票价格听证方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旅游活动。

第三条 旅游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合法的原则,尊重旅游者的人身权、财产权和知情权,提供安全、舒适、便利、优质的旅游服务。

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听证(景区门票价格听证方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旅游业的发展,保护旅游***和旅游环境,促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提高旅游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 旅游市场秩序

第五条 旅游市场主体应当依法注册登记,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证旅游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 旅游市场主体应当公开旅游产品的价格、内容、服务标准、责任等信息,不得欺诈、误导旅游者。

第七条 旅游市场主体应当建立健全旅游***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和***,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旅游市场主体不得以恶意竞争、虚***宣传等方式扰乱旅游市场秩序。

第九条 旅游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

景区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什么?

景区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是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通过,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当前版本是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章旅游经营第四十四条中规定:景区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

将不同景区的门票或者同一景区内不同游览场所的门票合并出售的,合并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门票的价格之和,且旅游者有权选择购买其中的单项票。

景区内的核心游览项目因故暂停向旅游者开放或者停止提供服务的,应当公示并相应减少收费。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全国各旅游景必须在景点大门前开阔地带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对旅游景点作简要介绍,公示开放时间,公示收费价格,公示景区游览线路图,公示景区旅游旅客应注意事项及要求。这样做一是保证景区依法经营,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服务平,二是让旅客对景区景点有一个全解,能快乐有序地旅游,达到双赢效果。

景区应公示景区概况,游览地图,票价,开放时间,注意事项或者临时告知游客的事项。例如庐山发布的公示如下:

原定今年“十一”期间交通换乘政策予以调整,自2021年10月6日17:00时起允许游客车辆(除七座以上车辆外)上下山。

来山人员应严格遵守景区疫情防控要求。

进入景区的车辆应自觉遵守庐山市(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有关部门关于景区车辆通行管理的相关规定,维护好景区的旅游交通秩序,为广大游客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听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听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